加拿大省公司的类型
省公司有三种注册形式,分别是独资公司、合资公司、有限公司:
1、独资公司是由个人开办的公司。所有人和公司是自雇关系,由个人运营并承担责任。
公司注册人行使全部的职能,享有全部的利润,承担所有风险,赔偿所有的损失。注册独资公司的优点是注册手续简单,费用便宜。只需要在当地政府部门进行登记,获得营业许可证就可以了。
公司注册人在每年只需填报入息税时,也只需要将个人报税表填报一次即可。不过注册独资公司的缺点是,任何由公司经营引起的法律责任都由公司注册人承担。所以,一旦当公司出现了财务危机时,公司债主可以追究公司注册人的全部财产清偿债务。
2、合资公司是由两个或多个成员组成的股份信托公司。合作的成员都为公司提供资金,劳力,或者技术。公司合作成员共同分享公司的利润,同时一起承担公司经营的损失。
合资公司依赖于合作的连续性,如果公司成员有一方离开或者宣布破产,则伙伴关系破裂,公司自然不复存在。优点是合资公司的注册很简单,只需要在当进行登记的得到营业许可证即可。
风险是每个合伙人都要承担全部经营公司的债务。任何一位合资股东都可以代表公司签署合同或者其它活动,但所有的合资人需要承担由此带来的无限法律和债务责任。
此类公司形式的合资者因为都要承担公司的债务和法律责任,所以最好在决定开办合资公司前,股东们最好拟出明确的书面协议,以防合资出现问题。
3、有限公司是一个独立与其它股东是有明确界限的法定实体,依据与股东们签署的合同中的条款而成立的。
加拿大有限公司申请手续相对其他两种是最复杂的一种,但是优点也是显而易见的。加拿大有限公司最大损失仅限于公司的投资额,不牵扯到个人名下的财产。其次,有限公司会永久性存在,不会因为某一个股东的离开而导致大家散伙和整个公司的解体。
加拿大联邦公司
加拿大联邦有限公司的注册,需要有公司发起人和董事两类。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企业。
公司的发起人是组建公司的发起者,即可以是公司的股东也可以者是董事,但也可以均不是。董事是股东所推选出来的,遵照股东利益对公司进行管理的人员,其中包括制定公司政策和任命公司员工等任务。
在加拿大联邦有限公司的注册过程中,股东的信息和股东的比例不需要进行提交,而发起人和董事的信息是必须的。其中,加拿大工业部要求25%的董事必须是加拿大公民或者是加拿大永久居民。也就是说四名董事之内,至少有一名董事是加拿大公民或者是加拿大永久居民。
加拿大联邦公司的注册,要求所注册的公司必须有加拿大境内注册的地址,方能完成注册。
加拿大联邦公司和省公司的区别
1、联邦公司注册对公司名称要求最严格,各省相对宽松。一个是因为联邦公司查名需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另一个是联邦公司查名为人工审批,不仅不允许重名,而且禁止任何与现有公司名字类似的申请。因此联邦公司名称一旦获批,受保护程度大大强于省公司,仅次于商标。
2、联邦公司注册成功后,可以公司名义在整个加拿大开展业务。而省公司要到其它省开展业务,还面临一个公司名称注册审批的问题。如公司名字在其它省已被注册,便不能再使用。另外联邦公司较容易作为加拿大公司受到国际承认。
3、税务上一般没有区别。联邦公司反而有一个好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登记省份,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4、联邦公司注册政府收费相对较低,而各省相对较高。
5、联邦公司的很多手续快,结果一般一两天内都可拿到。各省情况不一,以安省为例,如果不另外交纳加急费,一般更改手续需耗时一两个月。
6、联邦公司需要年检,省公司视各省规定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