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外混合型,以伦敦和香港为代表,具有以下特点:
(1)离岸业务不设单独的账户。
(2)与在岸账户并帐操作。
(3)非居民与居民存贷款业务在同一账户上运作。
(4)资金的出入境不受限制。
(5)离岸金融市场与在岸金融市场合为一体。
 
2、内外分离型,以美国和日本为代表,具有以下特点:
(1)离岸账户和在岸账户实施隔离。
(2)居民和非居民贷款业务分开。
(3)在岸交易和离岸交易分开。
(4)禁止资金在境内外市场间和离岸账户与在岸账户间流动。
 
3、以分离为基础的渗透型,以印尼雅加达、泰国曼谷、和马来西亚纳闽为典型代表。
允许单向渗透,即仅允许离岸向在岸贷款或允许在岸资金流向离岸。而新加坡则允许双向有条件渗透。
 
4、减税港型为薄记型,以百慕大、开曼、BVI、萨摩亚、巴拿马和毛里求斯为代表,其特点为:
(1)国际商业银行为了免税并享受市场提供的优惠条件,在所在国某一城市设立机构,在账户上处理境外交易。
(2)市场所在地税制明确规定,没有直接税或直接税赋比较低。
(3)金融机构业务相当部分是记账,为Shell Branch 或 Paper B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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