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规定,只要利用香港公司经营业务、所获得来自于香港的利润均需纳税。反之,取得来自海外的利润则无须在香港纳税;即使将款项汇回香港,亦无须纳税。至于业务是否在香港经营及利润是否来自于香港,主要根据经营事实而定。
如任何人士出售楼宇或物业是属于营利计划一部份,则该人士会被视为经营一项「业务」,并须就任何赚取的利润纳税。
 
香港公司税务的优惠政策
1.购买机械、文仪设务等资产,其初期的折旧额为资本开支的60%
2.购买计算机硬件软件所产生的开支可全部据实扣除
3.工商业为翻修商用楼宇工程所支付的资本开支可分五个课税年度等额扣除
4.香港企业如在国内开设「来料加工厂」,只需将利润的50%评定为源自香港,缴纳利得税。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