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经贸组织和个人要到越南开设常驻办事处或成立分公司必须把申请书寄给越南管理机构。成立办事处要申请各省、市贸易厅;成立分公司要申请越南贸易部。
注册越南公司或办事处的申请书
申请书按越方管理机构规定的统一表格写成,共两份,正本一份用越语书写,副本一份用英语书写,总经理签字并盖章,内容包括:
1、外方办事处或分公司的名称;
2、外方办事处或分公司工作人员的数量,其中:外国人数量,每个人的工作任务,在越选用人数,每个人的工作任务;
3、驻越办事处或分公司的活动领域、
4、申请驻越的时间是几年。
附同申请书,外方企业必须出具公司或企业执照越文翻译版,有中国权威公证办事处签字盖章。外方公司已从业的时间规定最少是5年。
如果注册越南公司需要融资融资,外资企业与当地企业享有同等待遇。金融机构根据客户的贷款需求和还款能力及自身的资金能力决定贷款额度。金融机构对于单一客户的融资金融不得超过金融机构注册资本金的15%,集团关联企不得超过金融机构注册资本金的25%。如对一个客户的贷款总余额超过金融机构自有资金的15%或客户有多种融资的需求则各金融机构桉越南国家银行的规定发放银团贷款。
在美元贷款方面、越南有严格限制,规定企业申请的美元贷款必须用于支付商品或劳务进口且有能力用自有外汇收入支付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