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闽数字货币牌照申请的条件

1、目前在其他区域拥有虚拟货币交易牌照。
2、可无股东董事与操作团队拥有至少2年以上经验。
3、实付资金12万美金,股东在提交申请时需要提交15万美元资金证明。
4、批准后需要在纳闽设立办公室。
5、一份详细商业计划书与未来3年规划、KYC手册与反洗黑钱手册。
6、在纳闽开办货币经纪业务,必须从纳闽金融服务管理局(FSA)取得许可证。
 
在纳闽开设货币经纪业务有以下三种选择:
1、在纳闽境内有一家成立的纳闽公司(具有货币经纪业务的相关经验和认知)。
2、获得国内货币经纪许可证。
3、通过马来西亚国家银行(马来西亚中央银行)的确认,作为持有执照的机构依照1989年“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令”经营。
为了保持合规并继续持有许可证,在申请前拥有一份良好的财务业绩记录(至少追溯至提交申请前3年)是非常必要的,并且要求在纳闽运营一家公司。
 
为了取得许可证,将执行以下步骤:
1、汇总并备齐所有文件以进行初步验证。
2、一旦验证完成,并准备完成初步的文件内容,需要快递原件。
3、其它相关文件应根据LFSA的要求提供给LFSA。
许可证的申请将由LFSA处理。
 
成立纳闽虚拟货币交易所的优势:
1、100% 外商独资拥有,不需要马来西亚本地人参与。
2、仅收取企业净利所得的3% 税率。
3、对于利息、管理费、品牌费、技术费没有预扣税。
4、没有外汇管制。
5、没有印花税和消费税。
6、没有进出口税、销售税、增值税。
7、没有遗产税、纯利润税。
8、股东分红无需缴个人所得税。
9、与70多个国家签署双重税务协议。
10、专业人士和高管豁免50%的个人所得税。
11、外籍董事100%个人所得税务豁免。
12、可以申请2个工作签证,全家留居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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