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实行中央和地方两级课税制度,税收立法权和征收权主要集中在中央。现行的主要税种有: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奢侈品销售税、土地和建筑物税、离境税、印花税、娱乐税、电台与电视税、道路税、机动车税、自行车税、广告税、外国人税和发展税等。印尼依照属人原则和属地原则行使其税收管辖权。
报税时间
除根据印度尼西亚政府从1月1日到12月31日财政年度报税外,企业也可使用会计年度报税,企业纳税通过月度分期付款的方式来进行。
(二)报税渠道
企业自行到税务部门报税。
(三)报税手续
纳税年度期间应当由纳税人本人每月缴纳分期支付税款,应纳税额需根据前一纳税年度的《年度所税申报表》到期应付的税款,并且扣除下列所得税:已按规定扣缴的所得税和已征收的所得税;在境外已付或到期应付,并且属于规定的可抵免的所得税。在提交前一年纳税年度《年度所得税申报表》的到期日前,纳税人本人应立即缴纳的分期支付税款的数额,就当等于年度最后月份的分期支付税款的数额。如果在当前纳税年度期间签发了前一纳税年度的税收查定,就应当以有关的税收查定为基础重新计算分期支付税款的数额,并且应当自前一纳税年度的最后月份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