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需要保留的记录类型包括:
1.证明所有商业交易的原始文件,例如从客户/供应商发行或接收的收据,发票,凭证,其他相关文件,银行对帐单;
2.会计分类帐,明细表和日记,记录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收入和支出,损益;
3.与业务有关的任何其他书面交易证明。
企业保留这些记录有什么作用?
良好的记录保持做法是开展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1.制定更好的业务决策;
2.了解其业务的财务状况(例如,损益状况,是否存在内部欺诈或盗窃);
3.减少提交所得税申报表和答复IRAS查询(如果有)所需的成本和精力。
保存记录多长时间?
根据新加坡公司《所得税法》,有责任缴纳所得税的企业必须至少保留其记录五年。
出于税收目的,公司和有限责任合伙企业(LLP)还必须在该日期之后至少保留公司和/或LLP的记录至少5年。公司和/或LLP被解散/解散/破产。在公司/有限责任合伙公司解散之前,由公司/有限责任合伙人的高级职员负责停止业务运营后保留记录。在清算的情况下,保留记录的责任将由公司/ LLP的清算人承担。
除了出于所得税和商品及服务税目的的记录保留要求之外,还可能要求企业保留其记录以满足相关法规(例如《公司法》)的法定要求。鼓励企业确保符合这些要求。
企业必须保留有关其收入的所有交易记录(包括原始文件),并能够解释所有交易。所需的记录包括:
1.发行的带有序号的收据/凭证或收银机磁带,作为所有销售交易的证明;
2.房东和房客双方签署的租赁协议,作为租金收入的证明;
3.记录用于私人消费的存货的清单;
4.退货的贷方通知单;
5.导出文件,例如交货单,提货单,航空货运单,出口许可证;
6.已经收到付款的证明(例如银行对账单);
7.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协议。
如果使用销售收据来支付的业务费用或购买,则必须记录所使用的销售收据并将其包括在销售中,包括从公司现金中提取的个人图纸。请注意,销售将在所得税申报表中以“收入”形式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