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居民如移民香港获得香港身份,其内地户口就会被注销,如何证明香港身份证跟之前内地身份证上的人是同一个人成为很多人需要面对的问题。
所谓“同一人”公证,就是由香港委托公证人(具有委托公证资格的香港律师)出具的、证明香港身份证及回乡证上的人,与内地身份证上的人为同一个人的公证文件。凭借这份公证文件,当事人就可以回到内地有关部门或机构办理有关的诸如变更登记等手续。
毕竟在内地的房产、银行、社保、驾驶证、行驶证、证券户口、甚至内地公司中的个人资料等都是登记在内地的身份,如身份被注销,则需要办理公证同属一人,去把内地的个人资料更新,处理內地的资产。
在办理公证的时候,当事人需要在委托公证人面前签署声明书,内容大概就是“现在的我就是从前的我”。以上的文件或其复印件则会作为声明书的附件。在经委托公证人见证签署后,委托公证人还会将公证书递交至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一般简称“中法”)加签。只有经中法加签后,公证文件才能在内地使用。
香港同一人公证所需资料
1、香港身份证、回乡证正本
2、中国内地身份证(提供被剪了角的正本、复印本都可以),若都无便可提供公安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3、单程证(不是必需,因为若是投资移民等其他原因移居香港则没有这个证件)
文件的公证时间约为2-3个工作天。
有的时候,当事人未必存有这些文件(特别是港澳通行证复印件和内地身份证复印件),则需要使用替代文件。如未保存原港澳通行证的个人信息页及最后签注页复印件,当事人即需从香港入境处申请领取人事登记事项证明书作为证明;若未保存内地身份证复印件,则需前往原户口所在地领取户籍证明。
若是多年前在内地的出生日期或名字和香港身份证上的不相符,也是可以做同属一人的证明,这个就要具体分析个别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