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法定要求偿债书后同债权人的沟通

1、公司作为债务人除了应该告知债务人有关对债务的实质性抗辩之外,还应该及时联络债权人以保护自己追偿申请禁令的法律费用。
 
2、债务人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避免增加诉讼费用。公司作为债务人没有法定的权利申请撤销法定要求偿债书,而仅可以申请禁令禁止债权人基于法定要求偿债书提起清盘呈请。如果债务人不向债权人发出任何通知即申请禁令,则即使成功申请了禁令,债务人也可能因为未尽其避免增加诉讼费用的义务,而不能向债权人追索申请禁令的法律费用。
 
3、通常的做法是,债务人可以书面要求债权人承诺在提交清盘呈请前给予特定期间的提前通知,通常是3-7天。如果债权人拒绝做出承诺或发出提前通知,债务人再申请禁令,则在禁令成功申请后,有更好的机会追索申请禁令的费用。
 
债权人需要考虑的风险
作为债权人来说,在发出对公司的法定要求偿债书,主要的是要考虑涉及的债权是否存在实质性的争议。而对公司送达法定要求偿债书通常不是繁重的义务。但对于清盘海外公司的清盘呈请,由于该呈请属于法庭文件需要通过司法途径送达,实务上可能会出现比较复杂的情况,需要提前做出考虑。
 
提起清盘呈请需要慎重
基于同破产呈请同样的道理,债权人对于是否提起清盘呈请需要谨慎对待。
无论如何,由债权债务是否存在实质性争议有时会是比较复杂的问题,而是否提起清盘呈请要从法律和商务两方面综合考虑,债权人在决定是否签发法定要求偿债书/清盘呈请之前,应该向专业的律师提供案件的全部文件,由律师全面地审核文件并出具法律意见后,才采取下一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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