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出生登记证明书,也称为香港出生证明,是由香港生死登记处签发给在香港出生的婴儿证明文件。香港出生证明是所有香港证件中最重要的,因为只有拿着出生证明,才能办理香港身份证、护照或者回乡证等其他证件。
在生活中,不免有许多夫妻在香港生完孩子后,便回到内地生活、工作、定居。那么在内地抚养子女,让子女在内地接受教育时,特别是对于子女入学,都会经常使用到夫妻结婚证,子女出生证这些文件资料。
像是香港出生证明等由香港出具的文书拿到内地是不能直接使用的,必须经过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并加章转递后,方可在内地有效使用。
公证认证流程
1.委托香港的中国司法部指定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做公证(包括查核和公证);
2.委托香港律师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
委托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1.孩子香港出生纸;
2.孩子回港证或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其中一份);
3.孩子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4.父亲或母亲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香港入境处出具的入境香港标签 (白色小条)或入境印章;
5.父亲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6.母亲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委托人需要亲自履行的程序
孩子的父亲或母亲其中一方必须亲自入境香港到律师行送交证件原件,并提交入境香港标签 (白色小条)或入境印章。
公证完成后委托人将得到:
1.《证明书-香港出生证明》正本(含 6 份附件)
2.《证明书-香港出生证明》副本(含 6 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