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信国际的分类标准,鉴于开曼金融局对基金的监管严格程度不同,将开曼基金的类型整理如下:
1、可豁免监管类
这类基金较其他类型相比费用较低,因为在从事业务时不需向开曼金融局特别申请登记或申请牌照,也不需要申请年检或缴纳年费。
可豁免监管类基金不是开曼金融局统计基金类型时的分类之一,但在开曼基金法中有明确规定,我们称其为“豁免类”。此处的豁免指的是该等基金免于开曼金融局的特殊监管。
2、登记类
这种类型是提供材料简单且要求较低的一种基金类型。从法条角度来看,申请成为这种基金的要求并不高,同时它也允许母基金申请。为成为这种类型的基金,在申请注册时,除填写申请表格及缴纳申请费用外,一般基金还需要提供招募说明书,而对于没有招募说明书的母基金来说则需要按要求说明该基金的基本情况。
3、牌照类
这种类型属于监管类型中最严格的一类,实践中一般由不需要开曼本地中介提供服务的大型机构申请。
根据开曼基金法,不符合登记类或行政管理类的基金,均需要取得共同基金牌照,并且在开曼群岛注册办公室。如果该基金为信托形式的,则有具备相关资质的信托公司作为其受托人。
4、行政管理类
为成为这种类型的基金,除填写申请表格、缴纳申请费用并提交招募说明书外,需签署有关主要办公地点的确认函。请注意申请成为该种类型的基金必须满足人数上的要求。对于这种基金类型,开曼金融局指出其监管和管理主要依赖于基金行政管理人。
5、母基金
母基金在2012年才开始为开曼基金法所允许,但其数量猛增。根据开曼金融局的统计,随着母基金数量的增加,其他各种基金类型的数量都相应减少,其中登记类基金的降幅最为明显。
尽管在收费类目上,母基金与其他类型基金相同,即都包括初次申请费用、年审申请费用以及年费,但在实际收取的费用上,母基金缴纳的年费低于其他类型基金。
根据开曼群岛《共同基金法》规定,私募股权基金及不超过15名投资人的开放式基金无需向开曼金融管理局进行基金备案申请。因此,有关基金的成立和备案所产生的费用也会有所不同。
在开曼群岛成立的豁免公司可以获得保证豁免于注册成立后二十年不必缴纳任何税,法令规定永远豁免开曼群岛的缴税义务,无论是对个人、公司还是信托行业都不征任何直接税。而且,外汇在开曼可以进出自由,还受到严格的金融信息保密的保护。
通过豁免公司进行投资业务产生的利润无须交利得税,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资本利得税、不动产税、遗产税等直接税(开曼目前对某些类别的文件征收印花税),条件是该投资业务只能发生于开曼群岛境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