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司董事法定责任要求
1、董事在《公司法》下被要求披露其在有交易往来的公司的利益性质和程度。
2、此外,董事也被要求披露因持有任何公司或产业而可能会(或不会)与董事职责产生的任何性质和程度的冲突。
3、无法遵守要求的任何董事,将被罚款不超过5000新元,及被监禁不超过12个月。
新加坡公司董事普通法责任要求
1、公司作为合法独立机构,所获利益均视作董事与所有员工和股东的利益。
2、董事不应有为提升个人利益的行为,董事须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产生冲突。
3、董事应确保公权使用在正确的地方,而非为一己私欲或任何目的的抵押,或任何不正当的目的滥用职权。
新加坡公司其他注意事项:
1、新加坡公司需任命一位数据保护负责人
根据新加坡《个人数据保护法》(PDPA),所有在新加坡注册的公司都必须任命至少一名数据保护负责人,以确保公司遵守PDPA。
2、新加坡公司必须在所需文件上显示其名称和唯一实体编号
新加坡公司注册成立后,会计和公司监管局(ACRA)将为公司提供唯一实体号(UEN),这是用于政府交互(例如报税)的标识号。
新加坡公司必须在公司文件和通讯中显示其名称和UEN。这些文件包括:商业信函、帐户对帐单或发票、正式通知,刊物、汇票,本票,背书,支票,订单,收据和信用证、公司名称也必须显示在公司印章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