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国内投资者利用BVI公司来收取海外所得的利润,那么BVI公司个人所得的利润需要在国内交税吗?
根据《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号)(七),转让中国境外企业股权,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应缴纳个税。
BVI公司盈利,且分配利润给个人
这种逃不掉,法规明确应该申报交税。
个人收到BVI公司利润,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如BVI公司在2019年分配利润给个人,则应按20%税率申报纳税,申报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
BVI公司盈利,但未把利润分配给个人
这种征否相对主观,目前应该都不会主动申报,但有风险。
因为个人没收到分配没所得,并不触发纳税义务,不用申报,但又因为个人可以控制BVI公司的分配时点,容易故意避税。
对于此,现实施的新个税法专门引入了“受控外国企业”反避税规则,对于无合理经营需要,而对BVI壳公司的利润故意不分配或少分配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纳税调整,视同分配并征收20%个税。
个人在境外转让BVI公司股权
应该申报交税,只要你是居」,只要本次转让有所得,都应申报纳税,按20%税率申报纳税。
如果这间BVI公司持有的资产50%以上是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直接或间接持有都算,按资产公允价值算),转让BVI公司股权所得会被直接视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即不管你是居民个人还是非居民个人,都应按20%税率申报缴纳中国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