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很多企业/个人对商标的认识不够深,因此会产生很多错误的观点,以下瑞丰德永为大家整理了商标注册/使用过程中常见的一些错误,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正确认识商标的重要性。

 
1.先使用,后注册
注册不着急,反正能用,先用着再说,等空闲下来了再慢慢申请注册,或者等到不得不需要注册的时候再递交申请。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该规定表明我国在认定商标权属问题上,实行的是“注册在先”原则,即商标的专用权归属于依法首先申请注册并获准的商标申请人。
部分企业或个人急需使用商标,可能会“先使用,后注册”。“先使用,后注册”的隐患是:虽然可以使用未注册商标,但如果出现商标纠纷,法律将保护“注册在先”一方的合法权益。
 
2.法人注册,公司使用
“法人注册,公司使用”是企业在注册、使用商标时很容易陷入的误区,表现为商标是由法人代表申请注册的,但却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由公司无偿使用。
如果该公司是由多个股东出资成立并运营,一旦法人代表撤资并禁止公司使用原商标,或者是法人代表要
 
3.超范围使用
超范围使用,也是企业在日常商标使用过程中极易犯的错误。
商标使用应该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定的商品或服务分类使用,超范围使用的部分必须重新注册,没有注册的情况下不能作为注册商标使用。
超范围使用商标的隐患:一是商标使用不受保护;二是既有可能存在侵权情况,一旦发生侵权,所要承担的责任那就可大可小了。
 
4.自行改变商标注册信息
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的字体、图案、注册人名义、地址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化后,商标申请人不去商标局做商标变更也是我们在商标使用中存在的误区之一。
商标不是你注册了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你只能在注册的范围内使用,并没有权利随意更改商标的信息。
 
5.商标使用许可不备案
是如果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许可人再次将商标许可给第三人使用,第三人对商标已授权给他人使用的情况并不知情,则原许可使用合同不能约束其使用该商标。
企业在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时,必须去商标局进行备案,否则今后一旦出现于商标许可有关的纠纷时,法律会站在无过错方,会支持无过错一方的诉求。
 
6.商标注册后未及时续展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些企业可能因疏于管理,注册商标到期后未做续展而被商标局撤销。为了更好的保护商标,建议大家委派专人对商标进行管理,及时为即将到期的商标续展。
上述就是很多企业/个人在商标注册/使用过程中常犯的一些错误,希望大家能够正确认识商标的重要性,避免在使用过程中犯错误,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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