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新的商标法修正案将于2019年6月17日开始执行,修订后的新《商标法规》规定,“使用”不再是加拿大商标注册的先决条件,加拿大商标法规定,以意向使用为申请基础提交的商标申请,通过异议公告后官方会下发核准通知要求申请人递交使用声明,但无需同时递交使用证据,即只需提交一份申请人已经或者打算在加拿大使用其商标的标准声明。
 
商标申请提交后,商标局会在已注册商标库和待通过商标库中查询是否有混淆商标,具体包括:
 
1.搜索:
审查员会对商标数据库进行彻底搜索,以确保您的商标与已经提交或注册的商标不冲突。
 
2.审查:
系统会随机分配一个审查员对你的商标申请做审查。如果商标被审查员拒绝,你有权向加拿大联邦法院上诉。
 
3.公式前的再确认:
在《商标杂志》上进行商标公式之前,审查员将进行第二次搜索(公布前搜索)。 
 
4.公示:
如果发布前的搜索没有出现可能引起消费者疑惑的商标【已注册或待注册】,则商标局会在每个星期三在网站上发布的《商标杂志》上公示。《商标杂志》上会提供有关申请的信息,包括申请者的姓名和地址,文件号,申请日期,商标以及相关的商品和服务。如果有人对商标有意义,可以提出反驳。 
 
5.反对:
公示期后两个月内任何人都可以对商标申请做反驳。 
 
6.注册通过:
公示期2个月后如果没有人提出异议,那么商标申请通过。

推荐